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邓某,人。 身份证号:×××,电话:155XXXXXXXX。 被执行人国网内蒙古东部科右中旗供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某。 住所地:科右中旗巴彦呼舒镇。

审理经过

本院立案执行邓某申请国网内蒙古东部科右中旗供电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科尔沁右翼中旗人民法院做出的(2016)内2222民初2205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国网内蒙古东部科右中旗供电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12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经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并长期履行给付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六)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科尔沁右翼中旗人民法院做出的(2016)内2222民初2205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人员

审判长 马 明 审判员 吴秀春 审判员 王子炎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三月八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杭 宇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