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住所地苏州工业园区时代广场24幢105室、602室。
法定代表人:陈朝晖,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李旭民,江苏渊默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执行人:徐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连云港市灌云县。
审理经过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与徐上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苏0506民初5543号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徐上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一、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徐上银行存款人民币2675元。
二、不足之数,依法查封、冻结被执行人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