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丁双田,男,1971年3月25日,汉族,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
被告:崔玉花,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
审理经过
原告丁双田与被告崔玉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2日立案。原告丁双田于2021年8月3日,向本院提交撤诉申请,并告知本院不交纳诉讼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丁双田撤回起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