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海尔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
法定代表人:谭丽霞,董事长。
被执行人大庆市让胡路区长海医院,住所地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
法定代表人:蔡俊杰。
被执行人蔡俊杰,男,汉族,****年**月**日出生,户籍地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区。
被执行人张道艳,女,汉族,****年**月**日出生,户籍地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区。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海尔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大庆市让胡路区长海医院、蔡俊杰、张道艳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海尔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2日向本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标的9590796.97元,执行费75354元。现经查询,被执行人暂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1)鲁0212执4号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