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辽宁金建工业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沈阳市苏家屯区城大街45-5甲号。 被执行人:辽宁电机集团大型电机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210400051778736R,住所地沈抚新区中兴大街西侧沈东六路以南地块C10a。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辽宁金建工业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辽宁电机集团大型电机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写明案由)一案中,申请执行人辽宁金建工业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辽宁电机集团大型电机有限公司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但需长期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在执行中被执行人被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增加引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5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1)辽0404执895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人员

审判长  洪雪峰 审判员  赵 刚 审判员  李雪光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四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郑 军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