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吴嘉慧,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贵州省毕节市。 被执行人:张霞,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
审理经过
本院受理吴嘉慧申请执行张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张霞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保险(保单编号为2004522429S42000009608),现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划拨被执行人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的保险(保单编号为2004522429S42000009608)的现金价值。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人员
审判员 陈延华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张井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