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陈宝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文琪,甘肃中寰律师事务所 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桑后军,甘肃中寰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陈震,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成喜,上海兰迪(兰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郑宝全,上海兰迪(兰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李晓鹏,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 被告:甘肃孝行天下文化传播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西园街道林家庄170号1单元402室。 法定代表人:陈震,系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彦明,北京市炜衡(兰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
审理经过
原告陈宝玺与被告陈震、李晓鹏、甘肃孝行天下文化传播发展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8日立案。陈宝玺于2021年5月1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陈宝玺申请撤诉,不损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和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陈宝玺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0元,由原告陈宝玺负担。
审判人员
审判员 万学亮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二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李 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