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李坤才,男,汉族,****年**月**日出生,现住贵阳市云岩区。
被告:贵州装点空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陕西路1号科学院大楼第4层附3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03MA6J92L461。
法定代表人:冯彦荣,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被告:贵州富源如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护国路82号香格里拉大厦13层2号(中南办事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02MAAJU46M54。
法定代表人:赵国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被告:贵州黔恩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远大·生态风景A地块商住楼1号楼3单元负1层3号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90337426760L。
法定代表人:赵国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审理经过
原告李坤才与被告贵州装点空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贵州富源如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贵州富源如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7日立案。原告闻勇在本院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李坤才撤回起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