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戴瑞萍,女,回族,****年**月**日出生,住本市顺河回族区。 被执行人:开封市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胡九明,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本市禹王台区。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戴瑞萍与被执行人开封市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胡九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2021年8月10日申请执行人戴瑞萍向本院书面撤销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二十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1)豫0203执375号案件的执行。 申请执行人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期限为二年。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人员
审 判 长 娄 辉 人民陪审员 刘振国 人民陪审员 张 霞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一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 记 员 温 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