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王长富,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河北省南宫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颜涵,北京市大瀚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陈威东,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钟细彬,天津瀚洋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律师。
被告:王克瑞,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西城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凯(被告王克瑞之子),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西城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莹(被告王克瑞儿媳),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西城区。
审理经过
原告王长富诉被告陈威东、王克瑞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2月22日立案。原告向本院提出申请,请求撤回对被告的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向本院提出撤回对被告的起诉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王长富撤回对被告陈威东、王克瑞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王长富负担(已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