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
原告:赵丽娟,农民,初中文化,现住:河北省石家庄市。
原告:张林双,农民,初中文化,现住:河北省石家庄市。
原告:杨永刚,农民,初中文化,现住:河北省石家庄市。
原告:杨利刚,农民,初中文化,现住:河北省石家庄市。
原告:石开,农民,初中文化,现住:河北省石家庄市。
原告:石忠明,农民,初中文化,现住:河北省石家庄市。
原告:盖书中,农民,初中文化,现住:河北省石家庄市。
原告:王少朋,农民,初中文化,现住:河北省石家庄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吕俊生,内蒙古益鑫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中建六局土木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泽林,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俊,该公司员工,现住天津。
被告:杨喜发,农民,初中文化,现住:河北省。
审理经过
原告赵丽娟、张林双、杨永刚、杨利刚、石开、石忠明、盖书中、王少朋诉被告中建六局土木工程有限公司、杨喜发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2月13日立案。在审理的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