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梁感恩,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鲁山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三东,男,平顶山市鲁山县天健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委托权限:特别授权。
被告:尤海蛟,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鲁山县。
审理经过
原告梁感恩与被告尤海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9月6日立案后,原告梁感恩于2021年9月1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梁感恩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梁感恩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00元,减半收取计100元,由原告梁感恩负担(已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