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冶地恒元建设有限公司申请南昌骏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案号:(2021)赣0121执保425号
关联企业:福建冶地恒元建设有限公司申请南昌骏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关联律所:未知
裁判日期:二〇二一年八月二日
审理经过
执 行 案 件 结 果 通 知 书
福建冶地恒元建设有限公司申请南昌骏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南昌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赣0121民初3913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7月14日向本院申请执行。
现将执行结果通知如下:
2021年7月30日,冻结南昌骏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农业银行南昌凯旋支行账号14×××00的存款3197607.00元(已足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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