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张磊,男,1985年8月出生,汉族,住枣阳市。
被执行人:谢正坤,男,1986年4月出生,汉族,住枣阳市。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张磊与谢正坤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谢正坤有房产可供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百四十七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一、将谢正坤位于xxxx的房地产予以查封。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