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戚明友,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长丰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玲,安徽衡威律师事务所 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夏义娟,安徽衡威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田家庵区家富足道店,住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朝阳街道华声苑社区陈洞路1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40403MA2UP1170G。
经营者:崔北平,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
审理经过 原告戚明友与被告田家庵区家富足道店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1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起诉时被告田家庵区家富足道店下落不明,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一百六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裁判结果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判人员 审 判 长 崔化冰
人民陪审员 刘晓燕
人民陪审员 吴传玲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审判辅助人员 法官 助理 王丽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