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三河市博之雅家居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燕郊镇西城子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0823585370643。
法定代表人:关光亮。
被告:高帅,男,现住秦皇岛市,其他信息不详。
审理经过
原告三河市博之雅家居有限公司与被告高帅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6日立案。原告三河市博之雅家居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三河市博之雅家居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