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瑞博恩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金山区。

法定代表人:宫科。

被执行人:李刚,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江苏省泰兴市。

审理经过

本院受理的瑞博恩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与李刚追偿权纠纷一案,因该案被执行人住所地在泰兴市,为方便执行、统一处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瑞博恩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与李刚追偿权纠纷一案[执行依据:北海国际仲裁院(2019)北海仲字第7-386号裁决书]由泰兴市人民法院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