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湖南新化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谟放,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康六娥,女,****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民,住新化县。
被执行人康设华,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址同上。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湖南新化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康六娥、康设华借款纠纷一案,本院在执行中,申请执行人湖南新化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27日向本院申请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17)湘1322民初2523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