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被执行人:郭燕平,男,****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XXXX,汉族,住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被执行人郭燕平罚金一案中,本院于2021年6月10日委托淘宝网二次拍卖被执行人郭燕平以女儿郭XX(身份证号:XXXX)名义购置的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房产一套,房产证号:XXXX号。2021年6月10日,买受人王X(身份证号码:XXXX)以11,205,000元的最高价竞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被执行人郭燕平以女儿郭XX(身份证号:XXXX)名义购置的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房产一套,房产证号:XXXX号所有权归买受人王X所有。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起转移。
二、买受人王X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