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新疆尉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尉犁县。
被执行人:巴州瑞泰纺织有限公司,住所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尉犁县。
被执行人:李家征,男,****年**月**日出生,汉族。
被执行人:卢立峰,男,****年**月**日出生,汉族。
被执行人:李守纪,男,****年**月**日出生,汉族。
被执行人:李守伟,女,****年**月**日出生,汉族。
被执行人:巴州天盛棉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尉犁县。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新疆尉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巴州瑞泰纺织有限公司、李家征、卢立峰、李守纪、李守伟、巴州天盛棉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被执行人巴州瑞泰纺织有限公司、李家征、卢立峰、李守纪、李守伟、巴州天盛棉业有限公司支付案款4800000.00元,剩余的案款2041483.03元双方当事人自愿和解长期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0)新尉证执字第71号公证债权文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