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付美联,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市。

被告:新疆阿拉尔南口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拉尔市南口镇迎宾路1号。

法定代表人:史斯军,该公司董事长。

审理经过

原告付美联与被告新疆阿拉尔南口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本院于2021年6月9日立案。原告付美联于2021年6月28日以与被告达成和解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现原告付美联自愿申请撤回本案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付美联撤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10元,由原告付美联负担。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