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周世琳,女性,汉族,住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
被执行人:廖晨豪,男性,汉族,住成都市郫县。
审理经过
关于申请执行人周世琳与被执行人廖晨豪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雅安市雨城区法院于2020年7月30日作出(2021)川1802民初1035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案执行标的127429元。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限令被执行人限期履行,对被执行人名下房屋进行查封、拍卖。现申请执行人表示与被执行人私下达成执行和解,并于2021年7月9日向本院申请撤回执行,暂停拍卖措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第第一款(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中止(2020)川1802民初1035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如被执行人未按和解协议履行,申请人申请恢复执行的,应当依照恢复执行予以立案。
本裁定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