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陈松茂,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河南省荥阳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马果,河南赏春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申请人:柴化利,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河南省淅川县。

审理经过

申请人陈松茂与被申请人柴化利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6日作出(2021)豫1326民初220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对被申请人柴化利价值3万元的财产予以查封、扣押或冻结。现本案原、被告已达成和解,申请人陈松茂向本院提出解除保全申请,诉讼保全已无必要。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解除对被申请人柴化利价值3万元财产的查封、扣押或冻结措施。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