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谢福元
被申请人:吴玉林
审理经过 申请人崔俊英于2019年5月24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我院在保全过程中,被申请人名下无财产可供保全。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裁判结果(2019)冀1126执保399号予以结案。审判人员 执行员 张明海
裁判日期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九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王春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