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陈凌云,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福州市台江区。
被执行人:福建乐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州市马尾区图书馆四层(自贸试验区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5MA348D46XC。
法定代表人:朱大凯。
审理经过
申请执行人陈凌云与被执行人福建乐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经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榕开劳人仲案字[2020]第214号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经另案申请执行人对福建乐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书面申请破产,本院并决定移送破产审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榕开劳人仲案字[2020]第214号调解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