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王玉芳。
委托代理人李坤霞,河北陈丽萍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保定中心支公司,住所地:保定市新市区时代路56号国贸大厦6层,注册号:**********1540。
负责人高显林,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宋岩虎、高霞,该公司员工。
审理经过
本院受理原告王玉芳与被告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保定中心支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了审理,现因案情复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原告王玉芳与被告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保定中心支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依法转为普通程序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