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石坚,男,****年**月**日出生,住新疆五家渠市。
被执行人:柯真志,男,****年**月**日出生,住新疆乌鲁木齐市。
审理经过
关于申请执行人石坚与被执行人柯真志合伙协议纠纷一案,第六师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兵06民终73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石坚于2020年12月2日向本院申请立案执行,要求被执行人支付案款621741.03元。
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3月16日向本院申请撤回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0)兵0603执463号案件的执行。
本案申请执行标的621741.03元,执行到位12760.86元,未执行到位608980.17元。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