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舞钢支行,住所地舞钢市垭口温州路中段。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481712656956U。
法定代表人:王某建,行长。
被执行人:张某凤,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舞钢市。
被执行人:王某,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舞钢市。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舞钢支行与被执行人张某凤、王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舞钢支行申请终结(2021)豫0481执560号案件的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1)豫0481执560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