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住所地:桂林市秀峰区中山中路24-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300898857544C。
法定代表人丁卫杰。
被执行人张胜军,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桂林市七星区。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与张胜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0)桂0302民初516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