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丁秀荣(申请执行人)、王小留、刘小胖(被执行人):
审理经过
丁秀荣与王小留、刘小胖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5713.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5700.00元,不足部分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王小留、刘小胖给付丁秀荣案件款共计5700元,交纳执行费50元。至此,丁秀荣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豫0122民初7574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人员
审判员 朱卫平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三日
审判辅助人员
法官助理鲁韶华 书记员校彦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