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王学栓,男,1968年9月22出生,汉族,住洛阳市西工区。
被执行人:洛阳市博浩通风设备有限公司,住所地:洛阳市李村镇上庄村顾龙公路北侧8号楼。
法定代表人:耿翼翔,该公司经理。
被执行人:耿翼翔,男,1971年9月20出生,汉族,住洛阳市涧西区。
被执行人:黄爱丽,女,1975年10月30出生,汉族,住洛阳市涧西区。
被执行人:耿文山,男,1946年8月23出生,汉族,住洛阳市涧西区。
被执行人:周进孝,男,1962年10月1出生,汉族,住洛阳市西工区。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王学栓与被执行人洛阳市博浩通风设备有限公司、耿翼翔、黄爱丽、耿文山、周进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查,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2015)涧民四初字第107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朱书伟于2021年4月2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2021年4月2日依法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书面申请撤销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2021)豫0305执恢262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