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北京知了蝉鸣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住所地**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号**号楼**座**层**号。 法定代表人:隋菲,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吴远军,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湖**省宜昌市**陵区。
审理经过
申请执行人北京知了蝉鸣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吴远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于2018年7月13日作出的(2018)穗仲网案字第20303号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划拨、冻结被执行人吴远军银行存款68112.86元(利息及迟延履行利息暂计算至2018年8月15日)或扣留、提取其等价值收入或查封、扣押、冻结其所有的等价值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人员
审判员 蒋伟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五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杨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