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齐和法,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鹤壁市山城区。
被执行人:杨玉萍,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鹤壁市淇滨区。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齐和法与被执行人杨玉萍合伙合同纠纷一案中,经过执行,申请执行人已得款20623.66元。经被执行人提出执行和解方案,申请执行人同意后,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7月27日书面确认本案终结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终结执行。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