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分配次序,是指继承人死后继承遗产的顺序。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在开始继承后,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不得继承。非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次序继承人继承。继承法第12条还规定,“寡妇、寡妇、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等负有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次序:兄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开始继承后,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而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则没有。无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次序继承人继承。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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