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嫁钱是民间普遍存在的一种婚前赠礼行为,由传统习俗而来,这里笔者就法律对陪嫁钱的认定做一个简单的介绍:女方亲属陪送嫁妆被认定为赠与行为。陪嫁钱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取决于赠与行为是在婚前还是婚后。婚姻登记前所送的嫁妆应被认定为是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应认定归女方所有。《婚姻法》第18条规定,婚前赠与的一方的婚前财产是夫妻一方的财产。婚姻登记后陪送的嫁妆一般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分。但是如果双方对财产有特别约定,则应按约定处理。夫妇之间对嫁妆有特别的约定,则应依约定确定其权利归属。

相关法条

根据《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