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方没有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可以用其财产折抵子女抚养费。按照上述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这样每月打进子女抚养费专用账户或者在探望子女时支付,实践中,许多当事人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这样省去了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的房款。然而,法院是否采用一次性支付方式,取决于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的态度。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其一次性支付。总之,抚养费数额一旦确定,并非不可更改。如前夫因工丧失劳动能力或患有重病,无力承担全部抚养费时,前夫提出降低抚养费的请求也是合情合理的,法律上也可以有支持。自然,如果前夫没有发生意外情况,收入状况良好,是无法减少或停止支付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