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第215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请求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上一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天算起;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天算起;法律文书没有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算。在我国关于强制执行的法律法规中,要知道在刑法中强制执行是一种强制措施,强制执行以当事人的申请为依据,对于法院判决拒不执行的,有关人员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以保障自己的权利不受侵害。

相关法条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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