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院判决子女归男方抚养。
女性患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严重的疾病,影响孩子的成长。
其次,女方长期不回家,不履行抚养义务。
男方做了绝育手术,或者丧失了生育能力。
四是男方年龄偏大,再婚的机率较低,而女方则处于良好生育期。
五是有不良嗜好或有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到孩子。
六是女方收入较低,工作不稳定,无固定住所。
2.法庭判决子女归女方抚养。
一、两岁以下的孩子通常与母亲一起生活。考虑到孩子还处于幼年阶段,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予孩子体贴和照顾。
二、子女虽已超过两岁,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与女方年龄相差不大,子女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三.子女一直跟随母亲生活,如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有较大变化并影响其成长,子女判归女方有更大的可能性。
四、男女抚育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状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就会判归女方。
五是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鉴于孩子的坏习惯对孩子的成长有不良影响,法庭一般会将孩子判给女方。
如果男女双方都没有明显的过错,各方面的条件都差不多,假如女方的思想素质好一些,多一点照顾孩子的时间,对子女的抚养权就会更大。
十岁以上的小孩随便跟母亲一起住。
3.子女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意见,对于子女抚养权归属不产生影响,通常父母是子女的直接抚养人,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意见,对子女抚养权归属没有直接影响。
但是,如果父母双方工作很忙,其他条件也一样的话,照看祖父母.或者外公外婆的意见也有一定的作用。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