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获取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行为,是不正当的。我们《婚姻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在子女生活和教育费用方面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合理要求,超出协议或判决的原定金额。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8条规定,子女有下列情况之一,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是父母亲有给付能力的,应当予以支持。
(1)原定抚育费金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生病、上学而实际需要超出原计划金额的;
(3)应以其他正当理由增加。给付一方收入明显增加的其他正当理由。即:最初确定抚养费的前提条件,随着时间的推移有可能有较大的变化,如价格上涨、生活、学习费用增加、子女生病或意外受伤、父母经济能力改变等,都可能导致所需实际费用增加。此时,是否可以要求孩子增加抚养费,就可以根据上述情况作出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