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述分析来看,当直接养育子女有困难的时候,可以申请更多的抚养费。即,夫妻当初离婚协议中对子女生活费用和教育费用的安排,不妨碍要求增加子女抚养费的要求;对于离婚调解或离婚判决,如果有必要,也没有任何合理的要求,不妨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或子女向任何一方提出超出协议或判决原定金额。家长如提出增加抚养费的请求,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