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继承的顺序,即法定继承人继承财产的先后顺序。继任者去世后,不是所有的法定继承人都可以同时继承遗产,但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依法继承。《继承法》第10条规定,我国继承法定继承分为两个顺序:一是配偶、子女、父母;二是兄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继承法第12条中,丧偶媳妇对公婆、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其赡养义务的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开始继承之后,由第一继承人继承,而第二位继承人则不能继承。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不存在,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放弃或被剥夺继承权的情况下,第二继承人才能继承遗产。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继承法》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