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外合同中,最大的区别在于签订合同的主体不同。只有国内的公司或者个人才有合同。而且涉外合同的一方必须是外国企业或个人。但是有些特殊的涉外合同需要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才能生效。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