座椅险的保险赔偿范围是指驾驶员和乘客因受伤而需赔偿的损失。在使用过程中,投保座位险保险的机动车在使用过程中,因意外事故而造成人身伤亡的,保险人应当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座椅险实际上是一种车辆责任险,车内人员责任险是一种商业险种,它是专门保障车上乘客(包括驾驶员)的险种。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