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办理离婚公证时,必须本人亲自到场,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具体程序是:1.对当事人的身份和行为能力进行审查。意思表示。2.审查离婚双方的基本情况和协议内容:(1)询问离婚双方是否自愿离婚,是否确已破裂;(2)对当事人婚姻状况进行审查,(3)宣传法律,询问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处理意见;(4)询问双方当事人对债权债务的处理意见;(5)询问双方当事人关于探视权的协议。3.离婚协议签发公证书。
《公证法》第二十八条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