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离婚时,夫妻通常会签署一份离婚协议,这就是离婚协议书。所以很多人都很关心一个问题,是离婚协议书可以修改吗?第1076条规定,夫妻自愿离婚的,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该离婚协议应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达成共识。《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规定,离婚协议书应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就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等事项达成共识。总之,在一般情况下,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可以请求变更或撤销(修改离婚协议):欺诈、胁迫。因显失公平为由申请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不能成立,因为显失公平并非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法定事由。因此,离婚协议书可以修改。

相关法条

按照《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查阅婚姻登记档案。离婚登记完成后,当事人要求更换离婚协议书或变更离婚协议内容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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