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拆迁费:应按厂房标准予以补偿,标准各地不一,不能按农房标准,如果没有房产证,至少要参照厂房或靠近厂房。2.构附着物补偿:包括大坝、水池、植物.道路.堡坎等,各种不同类型的标准,但这些标准都有规定,在统计时不遗漏时也可以。3.处理设备折旧。不能在工厂内搬迁的设备.由你提供购置发票(收据),作折旧处理补偿。4.搬迁费用。可搬动的设备.厂房内其他设施的搬迁费用,由您根据搬迁的数量.距离做计算,双方同意。如果提前搬迁还有奖励费用。5.停产停业损失费:因拆除而使企业停止生产而损失的费用。一般说来,要满足有营业执照.纳税登记.纳税记录.实际经营行为等这些条件,才能满足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条件,从而获得一次停产停业损失费。总而言之,政府部门在对城市布局进行重新规划时,会涉及到部分厂房拆迁重建,这样对企业要给予补偿。现在没有统一的拆迁补偿政策,都是各地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决定的。执行标准虽有差异,但均将涉及厂房拆迁、停产停业损失、员工安置费用及厂房价值补偿等。
《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