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城中村改造拆迁的补偿标准应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补偿标准。而一般按以下几个项目进行补偿:1.一户建房300平方米同一栋高层住宅,这是石家庄市政府倡导并决定的补偿方式,这是底线,不能低于此标准。每一个村庄基本参照这个标准执行,也有个别村庄甚至会提高补偿标准,如:将套内面积300平方米发给本集体组织村民。2.临时安置费:临时安置费按每平方米15元计算,搬迁费按每平方米10元,按两次计算;这是到2011年的标准。尽管如此,近来国有土地征收和拆迁的两个数额都有所增加。城市里的改造补偿也应该参照这个标准进行相应的提高。3.地上房屋补偿款和装修款:没有明确的具体标准,一般由评估机构评估,当然评估机构也有具体的标准。室内装修赔偿也基本相似。4.停产停业损失:此种费用主要用于营利性住房的补偿,例如对沿街道门帘.在城中村的企业或公司在关闭期间补偿的损失,一般通过协商确定或评估。5.拆迁奖励:各村制定奖励标准,不得统一。6.电器移机费:一般按市场价补偿,目前家用电器的移机费:空调200元一台;有线电视150元一户;电话移机88元;热水器100元等等。如果拆迁时市场价格的上涨也相应增加补偿。7.其他补偿或补助:各村按上述标准或参照上述标准,另行向有困难的家庭另行支付和补偿费,主要由村集体组织通过补偿方案确定,并依村庄而定。延伸资料:“城中村”土地使用权状况“城中村”实际存在的情况:1.有大量违法建筑存在,但没有规划建设部门的批准;2.有大量乱占、乱圈地现象;3.非法出租土地;4.以土地入股经营各种实业;5.以集体土地抵押贷款抵押贷款6.以集体土地从事非法房地产开发.经营等。因为“城中村”集体土地的边缘性.稀缺性.区位.固定性,多样性,复杂性,以及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低劣,是其拥有旺盛需求市场,土地使用权差异使“城中村”得以客观存在。总之,由于城中村在城市建设中成为阻碍因素,面临政府拆迁的经常性事件,而政府为了公共利益牺牲这些私人住宅也是必须给予适当合理的补偿,而且赔偿的具体数额也不统一,而是要根据当地政府的考虑和居民的实际需要来计算。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