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交流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状况和产权情况,并要求卖方提供合法文件,包括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

2.买卖双方经协商,就房屋所在地.产权状况和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处理等达成协议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拒绝申请无产权或部分产权且未经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禁止上市交易。

四、办理产权转让手续。买卖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交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权证通知书到发证部门领取新的产权证。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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