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抵押的行为是无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无效。抵押有效的前提,必须是其他共同共有人的书面委托或亲笔签字。其次,我国《婚姻法》对于夫妻平等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另有如下规定:1、在婚姻存续期间,家庭获得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不管产权登记是否为夫妻两人名字,都不改变夫妻共有的事实;3、对夫妻共有财产,夫妻任何一方单方面作出的处置,都是无效的。

相关法条

《担保法》第33条,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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