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离婚财产分配,是指夫妻在离婚时依法将共同财产分割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目前《婚姻法》第17条至第19条明确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并通过列举和概括的方式确定了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律还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有约定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夫妻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照约定。一方的特殊财产归本人所有。通常,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等分割,必要时也可以不平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也就是说,财产一旦约定为夫妻共同所有,就具有法律效力,不可随意变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八条,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